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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民政局政策问答--社会救助政策方面

索引号:sbxmzj1 -/2023-1025005 公文目录:政策问答 发文日期:2023年10月25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1、什么情形可以申请低保?

答:家庭主要因病、残、年老体弱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生活困难,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城乡居民家庭。

2、哪些情况属于低保边缘家庭?

答: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是指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家庭:①有的人均金融资产低于户籍所在地县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含)的;②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未购买使用价格5万元(含)以上机动车辆(不含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车)或大型工程机械的;③家庭成员名下无非居住类房屋(如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④家庭最多有2套住房;⑤无注册登记公司、企业,或有注册信息但实际经营年经营净利润低于上年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4倍(含)的。

3、申请低保有哪些程序和方式?

答:程序:家庭或个人申请(乡村主动发现)→乡村入户调查核实家庭状况→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及公示→县民政局审核确认→公开公布;方式:纸质申请或网络申请(政府救助平台)

4、子女有房有车,能不能享受低保?

答:在认定低保对象收入、财产时,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生活,子女的房屋和车辆应视为家庭共同财产;如果父母和子女没有共同生活,子女应对父母尽赡养义务,赡养费应计入家庭收入。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均符合当地低保政策规定,可以纳入低保范围;不符合的,不应纳入低保范围。

5、当前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是多少?

答:城市低保标准为年标准8736元/人.年,农村低保标准为6038元/人.年,其中,农村低保A类补助504元/人.月,B类补助305元/人.月,C类补助215元/人.月。

6、哪些人员可以申请特困供养?

答:具有本地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1)无劳动能力。60周岁以上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或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因病因残和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者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普通本、专科及以下)就读等原因不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残疾等级为一、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或因患大病卧床不起连续超过半年且需他人长期照料的困难 残疾人。(2)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法定义务人具备特困人员条件的;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或因患重病长期卧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省、州、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7、申请特困供养有哪些程序?

答:家庭或个人申请(乡村主动发现)→乡村入户调查核实家庭状况→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及公示→县民政局审核确认→公开公布。

8、当前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是多少?

答:①生活补贴标准:城乡统一为947元/人.月;②护理补贴标准:集中供养一档为950元/人.月、二档为475元/人.月、三档为285元/人.月,分散供养一档171元/人.月、二档100元/人.月、三档57元/人.月。

9、哪些人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答:(1)因火灾、溺水等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2)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案件终结后,造成当事人及其家庭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3)因家庭成员突发重特大疾病,连续3个月月均支出的医疗自负费用达家庭月人均收入的3倍及以上,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4)因基本生活费、基本医药费和子女基本教育费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生活必需支出连续3个月达家庭月人均收入3倍及以上,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低收入家庭;(5)公安、城管及其他部门在执行公务中发现身处困境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失去主动求助能力的危重病人、流浪乞讨等需要帮助其脱离困境的人员;(6)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救助;(7)其他困难符合救助的对象。

10、申请临时救助的有哪些程序?

答:①急难型:申请受理(主动发现)→先行救助→后补办手续;②支出型:申请受理(主动发现)→乡村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乡镇初审或乡镇权限审批发放及公示公布→县民政局审批发放公布。

现场咨询地址双柏县妥甸镇东兴路附17号双柏县民政局楼社会救助股

咨询电话:0878-7722629(此内容实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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